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及《关于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7〕77号),配合我省企业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加强我省清洁生产审核队伍建设。国家清洁生产中心与广东省清洁生产中心决定分别于2008年3月24~28日、6月2~6日、9月1~5日和11月10~14日在深圳联合举办四期“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班”。
从2002年至今,国家清洁生产中心与我中心已在深圳联合举办了10期“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班”,共574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将以《企业清洁生产审计手册》为基础,由国家清洁生产中心的专家授课,为期5天。培训班将详细讲解清洁生产审核方法,同时结合实例介绍、讲授部分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的全过程及其技巧。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是获得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资格的必要条件。凡全程参加培训班并考试合格者,国家环保总局授权国家清洁生产中心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欢迎各有关单位按集体或个人提前报名。培训班的有关具体事项请参阅我中心的发文通知,通知将于每期培训班开班前1~2个月发布。